|
为了能更好地完成您委托的翻译项目,需要双方的密切配合,请您仔细阅读客户须知:
|
1 )公司声明:对有损国家利益、民族利益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文稿,本公司将拒绝为其翻译。
|
| 2 )为保障双方的利益,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,发生业务时客户要先交纳预付金额并签署翻译委托书。对于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业务,预付50%的费用。对于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业务,须预付全款。 |
3 )客户交纳一定的预付金额之后,可即时将凭证(包括电汇凭证、转帐凭证、汇款凭证)传真给我公司,公司收到财务的通知之后,立即告知翻译开始进行翻译工作。
|
4 )翻译工作完成之后,我们通知客户交付余下的款项,同上,收到凭证之后,立即交付稿件。
|
5 )对于每份来稿,我们通常翻译及审译的速度为每天3000-5000 字,对于客户的加急要求,我们会安排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,在您要求的时限内交稿,加急稿件加收30%-50%加急费。
|
6 )对译件的字体、格式及其他的排版要求,请在翻译前列出,否则将按语言习惯及遵照原文版式处理。
|
7 )原稿的图像和文字要清晰、通顺。我们将以签署翻译委托书给出的原稿为准。若在翻译中途要求修改、删减或增加,请书面通知,对已译部分删减、修改或增加部分要相应增加费用,且时间相应顺延。
|
8 )如客户对译稿有异议,请在收到译件并结款后 15 天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,公司将免费提供忠于原文 的修改,力求尽善尽美,最大限度地满足您的要求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|
9 ) 本公司只对译件的正确性负责,对译件的内容,用途以及使用译件所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|
10 )一般情况下我们对客户的译件严格保密。如客户有特殊的保密要求须事先通知我们,以便双方签定保密协议,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。
|
11 )翻译是一项辛苦的脑力劳动,其质量与投入的时间往往成正比 , 为确保高质量的译件,需要相应的工作时间,请给予我们充足的翻译时间。
|
| 12 )最终翻译完成的稿件将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或快递的形式送交到您的手中。 |